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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陈丰林当选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7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磁湖剧院举行。
  8时半,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人、执行主席马旭明主持大会。大会其他执行主席刘旻、汪斌、曹和家、李新国、祝红梅、李修武、朱宏伟、张育英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市领导董卫民、周蔚芬、罗光辉、杨军、陈丰林、钟丽萍、胡勇政、叶战平、杜水生、徐继祥、吴长军、余平辉、吴之凌、黄荆国、李丽在主席台就座。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黄石军分区政委李家华,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梁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重迎,部分在黄大专院校和重点企业负责人,以及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等。
  本次大会应出席代表343人,实到代表33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
  接着进行大会选举。选举黄石市出席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补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工作人员第二次清点到会代表人数,确认实到代表337人。监票人、总监票人各就各位,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根据总监票人的报告,本次会议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为337人,发出黄石市出席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选票337张,收回337张;发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票337张,收回337张。选举有效。
  10时30分,马旭明宣布选举结果:于绍良等36名同志当选为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并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陈丰林同志当选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功荣同志当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莉同志当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周泓冰、董均林、刘红霞当选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们对选举结果报以热烈掌声。
  会议投票通过了关于黄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黄石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的决议、关于黄石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关于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按照主席团会议通过的宪法宣誓方案,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陈丰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功荣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董均林、刘红霞进行了宪法宣誓。
  省换届风气督导组有关同志列席了会议。
时间:2018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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