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许 卫同志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胡 敏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焕明同志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毛甲艳同志为市商务委员会主任;
余常晏同志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陆咏梅同志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张足意同志为市教育局局长;
王见祥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潘 峰同志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余平辉同志为市公安局局长;
陈敬义同志为市监察局局长;
曹中承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
刘安定同志为市司法局局长;
姜笑山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
柯月明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崇斌同志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查俊华同志为市水利水产局局长;
黄学杰同志为市农业局局长;
郑治发同志为市林业局局长;
郭双喜同志为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王雨银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
黄 伟同志为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杨 锋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
倪文明同志为市规划局局长;
刘修华同志为市粮食局局长;
秦永宏同志为市安监局局长;
万锦州同志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傅正明同志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汪 勇同志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