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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关于采取财政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部分住宅小区建设智能快件箱的建议

市人大代表  苏 燕 

  在电商高速发展、网购人群越来越庞大的今天,快递业务已经成为群众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项服务手段。当前,智能快件箱作为打通快递“最后一公里”末端投递的新技术,是一种集收寄、投递、滞留件处理与取件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全天24小时自助服务设备,对便利居民生活、保障群众安全用邮、提升物品流通时效,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等方面发挥着实际作用。为此,我市应推广智能快件箱建设工作。 

  一、外省情况及我市现状 

  福州、泉州及我省的武汉、襄阳等城市自2012年起相继大力推广智能快件箱,主要设置在超市、加油站、社区中心。目前,我市邮政管理局通过引入第三方生产商合作打造公共投递平台的商业模式,采取试点先行,于201486日在琥珀山庄小区投放了首个智能快件箱,设置了大中小规模不一的投递格口。 

  琥珀山庄智能快件箱投入使用后,便民、惠企的特征显著,获得社区物业、居民及投递员的一致好评,但是问题也突出。主要是智能快件箱市场需求量大,而智能快件箱的服务半径有限,需要以居民小区为重点规模建设;二是智能快件箱的建设需要占用一定的用地,并且安装箱体、监控、后台维护等配套设施及技术,需要多部门配合推进。 

  二、建设智能快件箱的建议 

  智能快件箱对于完善邮政网络,提升全市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今年81日正式施行的《湖北省邮政条例》第二章第十条明确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镇住宅区、商用写字楼的产权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适当位置设置接收邮件的场所,提供接收快件的场地或者服务设施。”为在我市推广建设智能快件箱,我们建议分层分步推进,具体建议如下: 

  1、对于资金存在困难的老旧住宅小区,由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和小区业主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建设。 

  2、对于资金条件良好的开发建设单位及物业单位,由开商商和物业管理单位出资补建。 

     3、对于在建住宅小区,建设主管部门应要求建设单位在住宅小区安装智能快件箱,并将其作为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来验收,不建或不符合标准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对于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的物业,由开发建设单位出资补建。 

            

 

时间:2015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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