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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

 

为了规范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服务工作,保证会议高效、有序举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会议的筹备

(一) 作出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于一季度召开。会议的筹备工作一般从上一年的11月上旬开始,期间成立大会筹备处。

筹备处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议案组、材料宣传组、行政组和保卫信访组。各组组长、副组长人选由办公室秘书科提名,报常委会秘书长审定。

根据选举省人大代表的任务需要,可于届中相应安排一次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11月上旬,筹备处材料宣传组提出关于召开下一年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草案,经常委会党组研究后,由秘书长审阅报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以常委会党组的名义报告市委。决定草案的内容包括建议大会召开的日期、地点和主要议程。市委批复后,由主任会议将决定草案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召开大会的决定经常委会会议通过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 就召开大会的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

12月下旬,筹备处材料宣传组就关于召开大会的有关事项草拟向市委的请示,经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后,由秘书长审阅报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以常委会党组的名义报告市委。请示的主要内容是:1、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2、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3、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副秘书长;4选举事项;5、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等。

(三)发出会议通知。

常委会会议作出决定后,筹备处秘书组起草会议通知、列席人员通知和关于召开大会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分管副秘书长审阅后报秘书长审签。

会议通知印发市人大代表、市委、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黄石军分区、市直各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内容为:大会召开的日期和建议议程;

列席人员通知印发列席人员,主要内容为:大会召开的日期和建议议程;

关于召开大会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黄石军分区政治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内容为:代表团的编排、请假代表名单、提出有关会前准备、代表团驻地和工作人员选配等有关事项的要求。

(四) 汇总提出各项人选建议名单。

12月底,筹备处组织组对商定的相关名单进行汇总,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及各代表团召集人、临时党支部负责人、列席人员的建议名单。同时汇总代表请假、变动情况,以及代表团分组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市惯例,大会列席人员的范围一般包括:在黄全国人大代表和我市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市直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上述列席人员,如果已是市政协委员,将不交叉安排。

(五) 组建大会秘书处。

大会设立秘书处,在大会秘书长领导下,办理大会主席团交办的事项,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大会秘书处由大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秘书长由主持常委会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兼任,人选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选举;副秘书长人选根据会议议程和筹备工作需要确定,一般由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各一位副秘书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一位负责同志担任大会副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由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大会秘书处根据大会召开时间要求适时组建,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议案组、宣传组、简报组、报告修改组、行政组、保卫信访组。各组组长、副组长人选由常委会秘书长提名,报拟任的大会秘书长审定。

(六) 开好大会秘书处的筹备工作会议。

关于召开大会有关事项的请示经市委批准后,大会秘书处(筹备处)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拟任的大会秘书长主持,参加人员为拟任的大会副秘书长、秘书处各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会议主要内容是:1、通报大会的指导思想、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2、宣布大会秘书处及各组负责人名单和职责、任务;3、对大会的筹备工作提出要求。会后,大会秘书处各组根据筹备工作的要求制订各自工作计划,报大会秘书处。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筹备工作会议。

(七) 大会秘书处与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协调。

12月中旬,大会秘书处(筹备处)负责人就大会的日程安排、有关活动、提交各项工作报告和议案的时间、“两会”日程的衔接等,分别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保证大会高效有序地进行。

(八) 举行常委会会议,为大会召开作最后准备。

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为大会作最后准备。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通过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大会副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2、通过各项报告决议表决办法草案,提请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3、通过决定议案表决办法草案,决定议案、质询案的截止日期草案,提请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4、通过大会日程草案,提请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5、通过大会议程草案,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通过;6、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选举;7、决定大会列席人员名单;8、通过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由常委会予以公告;9、通过市政府关于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10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提请大会审议。

(九) 开好代表团先遣工作人员会议。

大会召开的2日前,各代表团的工作人员报到。大会秘书处召开工作人员会议,由拟任的一位大会副秘书长主持,参加人员为拟任的大会副秘书长、秘书处各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会议主要内容是:1、有关组负责人通报会议安排和组织情况;2、部署代表报到和后勤、安全保卫、文件管理等工作;3、进行动员,提出要求。会后,各代表团工作人员领取各种会议文件资料、证件、电子签到卡和就餐卡等,进入各代表团住地。

(十) 组织代表报到。

会议召开的1日前,代表和列席人员到各代表团住地报到。组织组要及时统计汇总代表报到的情况,向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报告,并组织常委会领导同志分头到住地看望代表。

二、大会开幕前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十一) 代表团全体会议。

大会召开的1日前,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由代表团召集人主持会议,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然后由代表团团长主持,召开代表团全体会议,主要内容是:1、审议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2、审议大会议程草案;3、其他。各代表团推选和审议的情况,由组织组负责收集、综合。

(十二) 代表团党员负责人会议和“两会”中共党员会议。

代表团党员负责人会议和“两会”中共党员会议,由组织组提出安排方案,会务组协助做好相关会务工作。

(十三) 代表团临时党支部会议。

代表团全体会议结束后,召开代表团党员会议,主要内容是:1、成立临时党支部,选举书记、副书记;2、传达有关精神。临时党支部负责人名单由组织组负责收集、综合。

(十四) 大会预备会议。

大会召开的半日前,召开预备会议,主要议程是:1、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2、通过会议议程;3、其他。预备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常委会主任为主持人,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在主席台就座。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主持。

(十五)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大会预备会议结束后,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议程是:1、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2、决定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3、决定大会副秘书长人选;4、决定会议日程;5、决定各项报告决议表决办法;6、决定议案表决办法,决定议案、质询案的截止日期等。如有选举事项时,要通过选举办法草案;如有常委会会议接受辞职请求、罢免职务等向人代会备案的事项,应在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进行通报。

主席团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在主席台就座。

三、会议的举行

(十六) 大会几个单元的大体划分。

例会时,一般分三个单元进行,每一单元安排一到两次全体会议和若干次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小组会议。第一单元,大会开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关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我市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报告;第二单元,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三单元,大会表决各项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讲话,大会闭幕。如有选举事项,相应穿插安排。

(十七) 大会全体会议。

大会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听取列入会议议程的报告;2、表决各项报告和议案;3、选举。每次大会一般安排4次全体会议。大会开幕,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安排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安排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各项决议安排一次全体会议;大会闭幕安排一次全体会议。如有选举事项,相应穿插安排。

(十八) 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

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是大会审议报告和议案的重要形式。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一般安排3个半天的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进行审议。如遇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应增加半天时间;常委会工作报告一般安排半天分组会议进行审议;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合并安排半天分组会议进行审议。如有其他议程,相应穿插安排。

为了便于审议大会各项议题,代表较多的代表团可以划分若干小组。

代表团全体会议由代表团团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分组会议由推选的召集人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应当按照大会确定的日程,安排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

(十九) 大会开幕。

大会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为主持人。大会开幕仪式后,进行全体会议的各项议程。

(二十) 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和主席团会议。

按照日程安排,会议开幕后举行若干次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和主席团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是为主席团会议做准备。例会时,主席团常务主席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担任;换届时,按照市委推荐人选的情况另行提名。常务主席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根据需要安排大会副秘书长和有关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常务主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1、对属于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主席团提出建议;2、根据主席团授权对会议日程安排作必要的调整;3、听取和讨论议案组关于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4、听取组织组关于选举和投票表决各项报告决议情况的汇报。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的主要职责是:1、决定相关名单、办法等;2、听取各代表团审议有关报告的情况;3、提出关于报告的决议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并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提出决议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表决;4、听取和审议财经委员会关于计划和预算的审查结果报告,提出关于计划、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并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提出关于计划、预算决议草案的表决稿提请大会表决;5、提出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并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提出选举办法草案的表决稿提请大会表决;6、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各项候选人名单和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草案交各代表团酝酿,并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和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提请大会选举。

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主席团会议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在大会秘书长领导下,由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等有关组分别负责落实。

(二十一) 会议期间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各专门委员会应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印发大会。

对计划、预算报告,财经委员会应当在代表大会举行的一个月前,对其主要内容进行初步审查。会议期间,由财经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提出审查结果报告。

(二十二) 市领导参加代表团会议。

会议期间,市领导原则上到各自代表团参加活动,特别是要参加第一天的审议。如到其他代表团参加审议,由组织组提出方案并组织。市领导同志到代表团参加审议的活动安排,应当做到有序、安全,按照大会确定的日程进行。

(二十三) 有关部门派人到代表团听取意见,并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各项报告。

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应选派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有关报告的起草部门应当根据代表的审议意见,对其报告认真进行修改,按各自程序审签后,将修改后的报告及其说明向主席团报告后印发会议。

(二十四) 提出和表决各项报告决议草案。

大会秘书处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草拟关于六项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各代表团审议。在全体会议上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六项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

(二十五) 选举。

选举的主要程序是:1、市委负责组织工作的领导同志受市委委托,向大会主席团作关于推荐人选名单的说明,提出选举人选;2、由主席团将候选人名单草案交各代表团酝酿;3、由主席团根据选举办法规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大会选举。

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由组织组草拟,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表决。

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当选或者通过;表决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对名单分别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通过。

大会选举前,由各代表团推选监票人,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指定1人为总监票人。大会进行选举时,先表决通过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总监票人、监票人在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过程实施监督。投票时,由总监票人、监票人先投票,随后其他代表再投票。投票结束后,召开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听取投票结果情况的汇报;再由总监票人报告投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包括另选他人的名单及其得票数),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二十六) 大会闭幕。

大会闭幕时,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议案决议草案,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各项表决进行完毕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讲话,宣布大会闭幕。

四、会议的其他组织工作

(二十七) 文稿起草和文件印发。

列入大会议程的六项工作报告稿,由各起草部门按程序审签后,送秘书组印发会议。

大会预备会议、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的主持词,由秘书组负责起草,于该次会议举行的2日前,经大会副秘书长审阅后,报会议主持人参考。

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由材料组负责起草。其中,计划和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由财经委负责起草。大会的其他文稿,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大会秘书处有关组负责起草。大会文件一般分为正式文件、参阅文件、参阅资料等。正式文件是指列入大会议程的文件;参阅文件是指未列入大会议程、但需要提请与会人员阅读的文件;参阅资料是指由提出报告和议案的单位提供的相关背景资料。上述文件由秘书组负责编号、审查、印发。

(二十八) 会场安排。

大会预备会议和全体会议会场设在磁湖剧院,主席团会议会场设在市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会场设在代表团住地。

举行预备会议时,主持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在主席台就座,其他代表在台下不对号相对集中就座。

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由主席团常务主席、主席团成员中的市委领导同志和各代表团团长担任,执行主席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执行主席负责主持当日全体会议的各项议程,宣布会议的开会、休会、闭会,处理会议进行中有关事项。

大会全体会议主席台正中悬挂国徽,主席台沿口上方挂会标。主席台席位表和会场座次划分图由会务组提出方案,报大会秘书长审定。

举行主席团会议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在主席台就座。主席团成员中的市级领导同志在场内第一排就座。主席团其他成员按姓名笔划顺序在场内就座。会场内设报告席和发言系统,有征求意见事项或申请发言时,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以在本人座位上发言。

(二十九) 议案的提出和处理。

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议案组要及时汇总整理,对不符合基本要求的议案,应当建议提出议案的代表进行修改、完善,或者请其将议案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议案截止日期后,议案组(审查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经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印发代表。

会议期间,对有提议案权的国家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大会秘书处应当立即向常务主席会议汇报,由常务主席会议提请主席团会议决定列入本次会议议程。

(三十)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

对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议案组应当及时进行登记、整理、交办。

(三十一) 简报。

大会简报由各代表团负责编写,由代表团负责同志签字,经简报组编审后印发。大会简报应当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代表的审议情况,特别要多反映基层代表的意见和中肯的批评意见。

按照“少而精”的原则,各代表团根据人数分别出46期简报,每期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三十二) 新闻报道。

大会新闻报道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两会”新闻报道计划进行。新闻报道应当坚持民主、求实、团结、鼓劲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多报道来自基层的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全面、准确、生动地宣传会议的进程和主要情况。重要稿件需报大会秘书处负责同志核发。

(三十三) 信访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建议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在大会召开的一个月前向各地、各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信访预测和防范工作。保卫信访组会同有关部门,就大会期间的信访工作制订信访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机制。对可能在大会期间形成异常访的情况,要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对会议期间涉及各地、各部门的问题,随时通报各有关代表团、有关部门,请他们及时调查处理。保卫信访组对突发事件的安全防范和处置进行统一指挥。

保卫信访组负责在会议期间编写信访快报。大会信访快报,应当准确、及时地反映大会的重要信访动态,为大会主席团和大会秘书处及时了解情况提供信息。

(三十四) 后勤保障。

认真贯彻务实、高效、规范、节俭的方针,为代表提供热情、周到、优质的后勤服务。做好防火、防盗、防食品中毒、防交通事故的工作,合理安排好代表的食、住、行、医,保证代表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会议期间,代表出席全体会议、主席团成员出席主席团会议,均由住地集体乘车,沿途遵守交通规则,尽量减少对市民生活的干扰。

(三十五) 大会秘书处负责人会议。

大会期间,大会秘书长根据需要召开秘书处负责人会议,及时研究处理会议进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事件。涉及各地、各部门的问题,随时通报各有关代表团、有关部门,请他们及时调查处理。

五、决议和选举名单的公布及会议闭幕后的工作

(三十六) 公布决议、选举名单。

大会通过的选举名单,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予以公布。公告和大会通过的决议,由大会秘书长审签,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三十七)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

大会闭幕后,由人事代表工作室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整理和研究,提出交办意见,经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后,及时召开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交办会议,分类交办,提出办理要求,具体进行落实。从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中筛选一部分,作为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领衔督办的重点建议。

(三十八) 大会文件的汇编印发。

大会通过的各项报告、决议、选举名单等,由办公室及时汇编成册印发。汇编刊登的文件应当是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核定的最终文稿。

(三十九) 会议文件的归档。

大会闭幕后的5日内,大会秘书处各组负责将会议各种文稿的原稿、修改稿、正式稿,以及各种名单、选票、简报、快报、会议记录等,按规定整理归档。

时间:2009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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