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杨晓波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黄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晓波同志辞去黄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接受辞职后,报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