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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群众诉求 创新社会管理

  关于铁山区社区司法工作的调研思考           

  市人大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 

  为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了解掌握我市社区司法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成效、主要不足,提出有关对策,72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晓梅带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及专业代表小组,对铁山区社区司法工作进行了调研。调查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2年以来,铁山区委政法委在铁山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协调带领16个社区司法成员单位,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通过调动五种力量、整合五类资源、完善五项机制、搭建五个平台,在铁山区全面推进社区司法工作,打造“无讼社区”,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司法实践之路。他们的主要做法: 

  (一)社区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社区民警、社区法官---“五员归位”。结合铁山实际,深化关口前移,选建了一支由社区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社区民警、社区法官五类主体组成的社区司法队伍,深入社区开展工作。社区“五员”角色分工明确,职责范围清楚,相互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有力促进了社区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系统功能的有效发挥。 

  (二)诉讼引导机制、巡回指导机制、委托调解机制、司法确认机制、小额诉讼机制---“五环相扣”。紧紧围绕调处化解社区矛盾纠纷这一工作重心,建立起诉讼引导、巡回指导、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小额诉讼五项机制。一般性的矛盾纠纷,依托社区网格和人民调解网络,由社区网格员和人民调解员及时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友好解决纠纷,真正做到了“大事不出社区、小事不出楼栋”;区法院专门成立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机构,加强了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联络沟通;建立起委托调解机制,在社区法官的指导下,将法院受理的一些个案委托回社区进行调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加大司法确认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社区居民了解司法确认制度的作用与功能,提高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率;推进小额诉讼机制,整合了诉讼流程,加快了办案速度,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 

  (三)审判公开平台、社区矫正平台、信访维稳平台、司法宣传平台、司法协助平台---五台互补”。不断拓宽社区司法工作的功能载体,通过搭建五大工作平台,形成优势互补、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建立社区巡回法庭,明确巡回审判点,实行公开审理,广泛接受各界监督,有效提升了社会公开度和参与率;建立“社区义工站”、“阳光学校”等社区矫正基地,对被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罪犯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教,完善了社区矫正制度,提升了帮教工作实效;积极借助社区渠道,变上访为下访,不定期深入社区走访,调查了解涉诉信访情况,提前纠错预防,避免了越级访、进京访和重复访,信访维稳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设立法官讲堂,广泛开展送法律、送书籍、送服务进社区的“三送”活动,配合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加深司法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全面提升了居民法律素养;与社区网格管理建立日常联系,加快信息流转速度,挖掘信息互通深度,快速反应,及时开展司法协助和法律援助,提升司法工作效率,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四)人力、物力、财力、能力、动力---“五力融合”。扩充人民调解员队伍,遴选了60名威望高、阅历广、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担任社区人民调解员;加大对社区司法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投资10万元配置充实了社区人民调解室,为社区调解、社区巡回办案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先后组织20余次庭审观摩和社区法律讲座,加强了社区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和社区法官的法律业务知识和调解实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了他们做好群众工作、预防和化解各类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完善社区司法工作的各项制度体系,建立了科学的社区司法工作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充分激发了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 

  铁山区社区司法工作取得了以下积极成效: 

  一是在深入群众中提高了司法的亲和力。曹家林社区八十多岁的曾爹爹要求儿媳胡某请保姆照顾自己,多次争吵无果后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当天下午,该社区驻点法官洪连立即前往曹家林社区,她找到该社区人民调解员黄秋菊,详细了解曾爹爹的家庭情况后,经过一番商量,她们二人采取“背靠背”方式轮番对两位当事人进行劝解疏导,最终胡某同意雇请保姆养老,一起特殊的养老纠纷案件在社区司法工作联动中成功化解。 

  二是在服务群众中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新村社区周某在没与家人商量的情况下将自家住房卖给了退休工人何某,他的妻女得知后却要求收回房产,双方为此争执不下闹至社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代娣先对此案进行了调解,双方各执一词,情绪十分激动,由于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棘手,她随后找到社区民警金明和社区法官陆春生,一起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三人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入手,经过五次耐心调解,终于说服两位老人达成了协议,周某在给予赔偿金后收回了房产,何某还专门送来了锦旗对三位同志表示感谢。 

  三是在依靠群众中提高了司法的创新力。社区司法工作启动后,区人大、区法院选拔各社区优秀人民调解员为人民陪审员,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一社区一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格局。区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重点案件庭审观摩活动,由他们担任评委,对法院庭审工作进行打分评议,还邀请他们对重点执行案件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全程监督,彰显司法公正和权威。各社区网格员通过司法协助工作平台,在法律文书送达指引和见证、协助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提供当事人家庭情况和财产信息等方面,积极为法院提供协助,有效提高了的各类案件的工作效率。 

  四是在教育群众中提高了司法的感召力。社区法官有针对性地选择社区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婚姻法》、《继承法》等项法律,在十四个社区分别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以“如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如何做好基层人民调解”等为主题进行普法宣传,耐心解答群众的疑问,积极回应社区群众的司法需求;邀请辖区学校学生旁听刑事庭审,与黄石五中联合举办“校园法制沙龙”,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深刻剖析,有效提升了青少年群体的自我防范意识,增强了他们运用法律武器自我保护的能力。 

  社区司法工作开展以来,铁山区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15%,群众安全感和社会治安满意度始终名列全市前茅,并连续五年保持赴京非正常访为零。铁山区社区司法工作受到省、市政法委和省高院、市中院领导的充分肯定,《楚天时报》、《楚天法治》、《楚天审判》还刊发了铁山区社区司法工作的经验,最高法《人民法院报》予以了深度专题报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铁山区的社区司法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调研的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区司法工作的群众知晓率还不高,社会参与面还不广。社区司法工作宣传渠道还比较狭窄,宣传方式还比较单一。社区居民群众对社区司法工作还不是很了解,还不清楚社区法官、社区民警和社区律师,更不清楚社区司法“五员”主体的职责分工、工作方式和业务流程。 

  (二)社区居民的司法需求把握不准,社区司法工作还未找到很好的契合点。例如,现在全市包括铁山区都建立了周四社区律师服务制度。但从调研情况看,社区居民真正到社区去咨询律师,寻求法律服务和帮助的很少。又如,调研时群众普遍要求司法机关多深入社区宣讲法律,而法官送法进社区,社区干部组织一场居民法制讲座很困难。 

  (三)社区司法工作主体的职责任务需进一步明确,沟 

  通协调机制亟待健全。尽管制定了社区司法工作“五员”的工作职责,但由于社区民警、社区法官、社区司法助理员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社区网格员、社区人民调解员还肩负着大量的社区事务,所以投入社区司法工作的时间和精力都有限。“五员”都在社区化解社区矛盾纠纷,工作目标一致,但工作职责不同,如何明确分工,相互配合,目前还缺乏完善的协调机制。 

  (四)社区司法工作平台还有待拓宽,工作标准需进一 

  步规范。尽管近年来铁山区社区司法工作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但从总体情况看各社区重视程度、投入力度和发展深度还不平衡。按照五环相扣、五台互补的要求,一些社区工作机制的建立、工作平台的搭建还存在缺环和短板,社区司法工作的程序还不严谨,档案资料还不是十分规范。社区矫正、司法协助工作平台如何有效进行构建,社区信访维稳长效工作机制如何形成,还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探索。 

  (五)社区司法工作主体法律培训需要加强,业务能力 

  需要进一步提升。随着社区居民群众维权意识、法律意识的不断提升,社区司法工作的不断深入,社区司法工作对“五员”的法律业务素质和群众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社区干部多未受过系统的法律业务培训,所以在开展社区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过程中,存在法律知识的空白、司法经验的匮乏和群众工作能力的短板。 

  (六)社区司法工作的总体投入不足,社区司法工作激 

  励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与社区司法工作的实际需要相比,当前的总体投入还不足。如从今年6月份起,市司法局在全市各社区开始建立社区律师法律援助制度,但由于没有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配套,社区律师没有相应工作经费,只好自掏腰包赶赴各社区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由于经费不足,社区司法软硬件设施还不配套,还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区司法“五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有关工作建议 

  深入推进社区司法工作,对于实现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我们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要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深化对社区司法工作功能和意义的认识。及时总结各县(市)区工作经验,深入剖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发现社区司法工作良性发展的内在规律。要充分认识到社区司法工作是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平安、和谐、法治社区的重要载体,是城市基层社区治理能力提高、服务能力增强和群众工作创新能力跃升的有效途径。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多媒体信息技术,采取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广辟宣传阵地,拓宽宣传渠道,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社区司法工作的宣传力度。要让社区法官、社区律师、社区民警、社区人民调解员、社区网格员更多地零距离接触社区群众,宣传社区司法工作的目标任务,社区司法“五员”的工作职责和办事流程,提高社区司法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参与面,让我们的社区居民深切感受到社区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三)进一步突出群众司法需求。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深入细致的走访座谈,进一步了解社区居民群众的法律诉求,努力找到开展社区司法工作和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契合点,让我们的法律服务工作以人民群众认可认同的方式呈现,从而使我们的社区居民真正在社区司法工作中有效维护合法权益,真切感受司法温暖。 

  (四)进一步厘清职责任务分工。要进一步细化落实社区司法工作主体的职责任务,通过合理的工作调配,确保社区“五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深入社区开展工作。建立社区司法“五员”考核机制,通过定期的工作考核和严格的目标奖惩,确保社区司法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在社区层面建立社区司法工作会商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彼此互通信息,共同研判形势,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推动社区司法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五)进一步推进工作机制创新。要加大审务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和调解,让人民群众亲身体验和感悟司法。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搞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无毒社区创建活动。适应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新的形势,依托社区工作平台,拓展司法协助的途径方法,加快社区信访维稳机制建设。法院要定期分析诉讼案件的案由类别、地域分布和发生原因,积极开展社会风险研判评估,适时提出加强改进社区治理的司法意见和建议。对带有普遍性的矛盾和纠纷,要及时深入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知识讲座,通过以案说法,活法普法,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知识水平。 

  (六)进一步加大物力财力投入。地方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社区司法工作,加大社区司法工作投入,在完善相关硬件设施的同时,保障社区司法工作开展必备的器材和经费。要加大财政投入,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使更多的优秀律师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援助和服务。对社区司法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也要及时予以表彰和鼓励。社区司法培训工作经费应有保障。要加大社区司法工作“五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司法业务能力和水平。要通过传帮带的形式,切实提高青年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和化解复杂疑难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不断提高社区司法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时间:2015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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