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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

 201421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30次会议通过)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的战略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在推动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开创黄石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规范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意,凝聚共识,在推进改革、促进发展、依法治市、保护生态、关注民生等方面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切实把市委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并着力抓好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认真做好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相关议案的处理工作,听取和审议《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3修改),并视情况适时作出关于实施黄石市生态红线的决议。

二、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进一步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在扩大监督范围、增强监督透明度、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和成果运用、敢于问效问责等方面力求新突破。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三)加强专项工作监督。本年度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9项专项工作报告:

1、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

2、关于我市公立医院深化改革情况的报告;

3、关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4、关于我市开展“五小”企业关闭工作情况的报告;

5、关于大冶湖截污和有色、冶钢、华新、电厂等重点企业“三废”排放情况的报告;

6、关于我市整治水土流失恢复生态情况的报告;

7、关于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8、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9、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会议拟重点听取我市乡镇规划编制实施、城区公共绿地建设和保护、政府债务情况、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三农”发展、民族宗教、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贯彻实施等7个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主任会议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相关工作报告提请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在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之前,适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有关议题进行视察或调研,汇总各方意见,形成调研报告为常委会会议审议相关报告提供参考。

(四)加强对预算和计划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的调整;审查和批准市级财政决算。增强计划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重点审查市级预算项目支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三公”经费、重要民生保障等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整改落实。

(五)精心组织执法检查。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情况进行检查;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工作。

(六)开展专项工作视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产业规划实施、“八园六带、五边三化”绿化建设、公共体育文化设施建设等工作进行视察。

(七)加强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围绕城乡统筹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水利灌溉体系建设、助推我市产业强市、城区棚户区改造、留守儿童等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市委决策和市政府加强改进有关工作提供参考。进一步加大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力度。继续对大冶湖保护、支持老区建设等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八)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荆楚行活动。

(九)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修订完善《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依照监督法和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对市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备案审查。

(十)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转办、交办有关信访件,切实加大督办力度,着力化解信访积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注重健全制度,实现人事任免规范化

(十一)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任前调查了解、任前法律考试、供职发言等制度,实现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人大选举任命的干部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发挥代表作用,增强代表工作活力

(十二)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升代表素质,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拓宽代表知情参政渠道,及时为代表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着力解决代表履职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服务质量。

(十三)创新代表履职活动平台。组织开展代表述职、“统一见面日”活动,以“人大代表之家”为平台,继续推进提升“人大代表进万家”活动,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内容,扎实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定期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和视察、检查等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

(十四)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坚持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重点督办、机关各委室跟踪督办、代表参与督办、新闻媒体监督、结果公开等制度,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与效果。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十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常委会作风建设。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整体工作合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人大工作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常委会机关日常管理,建设高效务实、和谐清廉机关。

(十六)加强人大研究与宣传工作。紧扣全市人大工作实际,开展专题调研,适时开展黄石市地方人大工作研讨活动,力求人大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加强人大宣传队伍建设,完善人大宣传网络,继续办好《黄石人大》杂志、《人大工作动态》和365滚球直播站,做好人大好新闻的评选工作。

(十七)加强对外工作联系。进一步密切与省人大常委会的联系,适时召开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坚持在执法检查、视察和督办代表建议等工作中,加强与县(市)区人大的联动,拓展我市人大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研讨活动,组织承办全国二十城市人大工作座谈会,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经验。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

2014213

时间:2014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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