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黄石人大  | 领导之窗  | 立法工作  | 监督纵横  | 议决工作  | 代表工作  | 委员会之窗  | 县(市)区之窗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人大要闻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2015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8个专项工作报告。 

  1、市政府关于我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预工委) 

  2市政府关于我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部门:教科委) 

  3、市政府关于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部门:城环委) 

  4、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保护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部门:内司委) 

  5、市政府关于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部门:农村委) 

  6、市政府关于我市公积金管理和使用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部门:城环委) 

  7、市政府关于幕阜山片区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部门:农村委) 

  8、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部门:人事代表工作室)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2015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下列工作报告。 

  1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预工委) 

  2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预工委) 

  3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同时,审查和批准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预工委) 

  4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预工委) 

  5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预工委)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2015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拟对3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1、检查《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实施情况。(组织实施部门:内司委) 

  2、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预工委) 

  3、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情况。(组织实施部门:教科委) 

  四、专题询问 

  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督促和支持市政府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组织实施部门:办公室,教科委、农村委等有关专委会) 

  五、专项工作评议 

  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提高人大监督实效,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组织实施部门:各专门委员会) 

  六、主任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1、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部门:教科委) 

  2、市气象局关于服务“三农”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部门:农村委) 

  3、市政府关于我市生态基本控制线规划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部门:城环委) 

  4、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制度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部门:内司委) 

  5、市政府关于我市深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部门:教科委) 

  6、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区公交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部门:城环委) 

  7、市政府关于我市开展全民健身及体育场馆建设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部门:教科委) 

  8、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区占道经营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部门:城环委) 

  9、市农商行关于我市金融支农扶农发展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部门:农村委) 

  七、集中视察和专题活动 

  1、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湖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情况进行视察。(组织实施部门:教科委) 

  2、对我市农村路网及客运站建设情况进行视察。(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预工委) 

  3、对我市实施《社会保险法》开展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国家级试点工作进行视察。(组织实施部门:内司委) 

  4、对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项目进展情况的视察。(组织实施部门:城环委) 

  5、对《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组织实施部门:办公室、相关专委会) 

  6、以“山、水、大气、土壤”等方面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实施部门:城环委) 

  7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组织实施部门:农村委) 

  八、专题调研 

  1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我市团城山地区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早晚实行错时错峰上下班的议案》、《关于推进黄石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议案》2个议案进行调研,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实施部门:内司委、财经委) 

  2、开展关于我市民营医院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组织实施部门:教科委) 

  3、开展关于我市“十三五”规划及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的专题调研。(组织实施部门:各专门委员会) 

  4、开展关于我市企业融资情况的专题调研。(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预工委) 

  5、开展关于我市湿地建设和水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组织实施部门:农村委) 

  6、开展关于我市民政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情况的专题调查。(组织实施部门:内司委) 

  7、开展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及《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情况的专题调查。(组织实施部门:内司委) 

  8、开展关于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组织实施部门:教科委) 

  9、开展关于我市农村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组织实施部门:农村委) 

  10、开展关于我市城投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组织实施部门:城环委) 

  11、开展关于我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组织实施部门:城环委) 

  12、开展关于我市“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组织实施部门:农村委) 

  13、开展关于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组织实施部门:农村委) 

  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依法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的决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 

  十、其他监督工作 

  1、强化跟踪监督。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一府两院”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 

  2、推进监督公开。及时向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情况和结果,提高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3、协助上级人大开展有关活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来黄开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工作。 

  对列入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组织实施单位要依照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发稿时间:2015年02月28日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版权所有]  鄂ICP备12003342号
推荐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6.0 以上,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
Copyright© 2009-2016 http://www.hzsuj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