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0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2015年3月1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3次会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先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晓梅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应楚洲、汪斌、夏祖乔、陈细马、程平出席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我市团城山地区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早晚实行错时错峰上下班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同意作为重点建议交市人民政府办理;
二、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推进黄石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同意作为重点建议交市人民政府办理;
三、会议书面审议了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会议书面审议了关于我市“五小”企业关闭工作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五、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周先旺同志在闭会前作了重要讲话。他就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讲三点意见:第一,坚持宪法核心地位,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第二,注重把握重点环节,不断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第三,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周先旺希望本次会议获得任命的同志加强学习、坚定信念,牢记重托、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勤奋工作,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切实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周先旺强调,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孕育着生机、活力和希望。我们要珍惜大好时光,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副市长苏梅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晔斌等列席会议。
出 席:
周先旺、王晓梅、应楚洲、汪 斌、夏祖乔、陈细马、程 平
王武德、尹天维、邓 勇、邓华彬、朱汉平、刘 钢、刘子俊
刘合奎、刘同煜、李运城、李香华、李新国、吴风林、汪 瑜
张足意、陆宏江、陈国唤、陈学东、陈绪玉、罗国胜、胡 俊
胡名胜、胡国余、施先凯、聂亚珍、夏奇星、殷正发、黄石松
黄栋梁、黄振福、曹茂旗、程建庆
列 席:
苏梅林、刘 勇、尹晔斌
缺 席:
董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