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0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2014年4月1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5次会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先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朱中华先后主持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议;
会议认为,《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3年修改)》较好的吸收了上版规划的优点,思路明确,内容全面,定位准确,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生态环保的理念;规划按照建设鄂东特大城市和推进大冶湖生态新区开发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了黄石城市的发展目标、规模、方向和总体布局等重大原则问题,为黄石城市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规划全面把握了总体规划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充分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会议强调,待国务院批复后,市人民政府应尽快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决维护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监督制度,形成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规划的严格执行。对违反规划的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修改规划必须坚持法定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新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要求,认真抓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为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司法公正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反映检察机关阳光公正司法的“晴雨表”,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司法公正特别是错案的纠正。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对检察监督职能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诉访分离。二是加强控申检察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三是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协调机制,提升执法公信力。四是建立司法保障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修改的《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正草案)》和《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修订草案)》;
四、会议书面审议关于我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关于我市粮食流通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
五、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周先旺主任在闭会前作了重要讲话。他就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讲了三点意见:一是切实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相关配套工作,为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提供科学指导。二是切实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努力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为促进人大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证。同时,周先旺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刚才获得任命的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希望他们牢记重托、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勤奋工作,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应楚洲、王晓梅、徐新斌、汪斌、夏祖乔,秘书长吴长军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蔚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晔斌,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出 席:
周先旺 朱中华 应楚洲 王晓梅 徐新斌 汪 斌 夏祖乔
吴长军 黄振福 邓华彬 殷正发 邓 勇 程建庆 胡名胜
黄栋梁 胡国余 曹茂旗 王武德 尹天维 朱汉平 刘 钢
刘子俊 刘和奎 李香华 李新国 杨小平 吴风林 汪 瑜
陈国唤 陈学东 陈绪玉 罗国胜 胡 俊 施先凯 聂亚珍
夏奇星 高德斌 董均林 熊 铁
列 席:
周蔚芬 刘 勇 尹晔斌
缺 席:
李运城(上午全体会议) 张足意(下午全体会议)